应太阳集团tyc539邀请,5月18日下午,中国民法学研究会学术委员会副主任,中国人民大学、山东大学特聘人文社科一级教授,博士生导师郭明瑞教授莅临榆中校区图书馆报告厅作了题为“《民法总则》的制度与理论创新——关于自然人”的报告。学院榆中校区全体本科生参加了报告会,报告会由太阳集团tyc539副教授柴裕红老师主持。
郭明瑞教授就自然人方面讲述了《民法总则》的制度与理论创新。他从自然人主体利益保护制度的完善入手,指出一个人从出生到死亡,其主体利益都受到民法的保护,而新颁布的《民法总则》进一步完善了自然人的利益保护制度。他谈到,《民法总则》降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年龄的创新,从《民法通则》的10岁调整为8岁,这体现了总则相对于通则的进步性和创新性。在监护制度方面,郭教授表示,《民法总则》通过严格规定监护人的确立、明确监护职责和履行原则等方式进一步完善监护人制度,切实有效地保护无民事行为能力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合法权益,是其又一进步。
在讲座最后的互动环节,气氛热烈,同学们根据讲座内容积极向郭教授提问,郭教授均耐心细致地回答了同学们所提出所有的问题,还向同学们分享了自己在学习过程中一些经验和体会,并为提问的同学赠送了自己签名的《民法总则讲义》。
本次报告会主题鲜明,内容丰富,时效性强,有助于同学们更深层次地了解《民法总则》,为专业课的学习打下了坚实基础。